关于年终奖你得懂的事 小伙伴们是否在想有木有一个发年终奖的国家标准呢?答案很残酷,没有。年终奖只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就跟平时老板奖励给你的奖金一样。 年终奖谁说了算? 当然是你的老板(公司)说了算。如果你和公司的劳务合同上有年终奖的明确规定,那企业就得按照合同上所述来。如果不按规矩来,你就有权利要求公司补发,甚至索要经济赔偿金。当然大部分情况下合同中都未作年终奖的规定,这时候企业就有权根据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你的个人工作表现来决定发不发年终奖,以及发多少给你。 如果我是老板,无论今年的业绩怎么样,或多或少我还是会给员工发一些奖金的。都辛苦了一整年,出于对员工的鼓励,年底犒劳一下,回家也能过个安稳年。 谁拿年终奖? 虽然年终奖发不发由公司决定,但是如果发了,就有每个人发多少的约束了,不是想怎么发就怎么发的。在《劳动法》中规定,“工资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既然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那么也必须是“同工同酬”。 另外一些企业偷换概念把年终奖变成了加班工资的代名词。小编要提醒一下大家,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充。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的计发方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企业把加班费当做年终奖来发的话,大家就不要被蒙在鼓里了。 年终奖也要分期? 同样,如果合同有写明年终奖的奖金、等级、发放时间等,公司若采取延期的方式发放年终奖,那就属于侵权行为了。但是分期发放年终奖的做法却并没有违法。公司对年终奖的发放有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分期发放。 不要被坑,了解年终奖临界点 依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除了年终奖以外,所有的业务(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户经营等)都不存在临界点问题。 而年终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人为设计的临界点。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分为两种。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然后再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用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三步算要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几个临界点的例子。某人扣保险后月薪为税前得5000元,个税为45元。次月老板给他多涨了一元工资。税前得5001元,个税为45.1元。他因为增加的1元工资多支付了一角的个税。所以说,工资薪金(按月)的个税不存在临界点问题。如果某人年终奖为18000元,个税为540元。第二年老板给他多涨了一元年终奖。18001元,个税为1695.1元。他因为增加的1元工资多支付了1155元1角的个税。这个就是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问题。 为了更方便大家理解,我们一起来看看年终奖的6个盲区 18001元比18000元要多纳税1154.1元 看来有些“一块钱”是真的不能拿,一定要判断好了自己的年终奖到底在哪个阶段,“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 总结:年终奖一年也就一次,就像你的生日一样,为什么不好好弄明白、好好珍惜呢。老板给你发多少并没有相关规定的强制要求,也不用羡慕和攀比别人家的年终奖,更何况比你惨的大有人在。难得一个春节小长假,把钱和时间都花在值得你耗费的人身上,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咱们不说别的,领到年终奖了,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爸妈去商场里一人买一套衣服,有钱的咱就去阿玛尼,没钱的咱还可以去优衣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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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3 00:15
出处:PConline原创
责任编辑:sh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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